簡介 諾言.規律.銘言 中華民國女童軍歌 女童軍級別 姐妹會資訊


小小女童軍  Tadpoles

參加年齡:5-7歲。

這群5-7歲左右的小女孩,依中華民國女童軍的訓練原則,讓她們認識團隊,鼓勵彼此分享、相互合作,並享受自然的樂趣,培養小小女童軍喜歡認識朋友,懂得關懷與分享,做個快樂的小女孩。

 

 

幼女童軍  Brownies

參加年齡:7-11歲。 


藉著遊戲、歌唱、演劇、手工等有益身心的各種方式,以滿足好奇心。使女童們在歡樂中養成誠實、服從、助人等良好的品德和習慣,成為健全的好國民。

 


女童軍  Girl Scouts

參加年齡:11-15歲。

藉著生動活潑的活動、遊戲、使她們從愉快的生活教育環境中,養成手腦並用、樂觀進取及友愛助人的美德。從服務及活動的參與中,增進人際關係,瞭解社會實況,從而培養愛鄉、愛國的情操,成為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,五育兼備的好國民。

 

 

蘭姐女童童軍  Ranger Girl Scouts

參加年齡:15-17歲。

在活動中啟發他們認識自己、充實自己、欣賞他人,並能與人合作,培養女性高尚的品德及嫻雅溫婉的氣質,從而建立樂觀積極、奮發向上的精神。

 


資深女童軍  Senior Girl Scouts

參加年齡:17-21歲,如繼續登記,可留至22歲。


在活動中發掘興趣專長,並從事許多有創意及挑戰性的活動,增進領導能力,學習家庭經營知能,以反哺服務為責任,養成關懷本土及世界之胸襟,建立世界觀,成為負責任的世界公民。

 

 

蕙質女童軍 Huey-Chi Girl Scouts

參加年齡:23歲以上,對女童軍運動有興趣,樂於服務社會人群、自願參加,不分國藉、宗教、職業。

蕙質女童軍是為社區婦女而設的女童軍組織。鼓勵家庭婦女、家長參與女童軍活動、並接受女童軍的訓練,體驗童軍活動,發揮家庭婦女多元化的角色及潛能,以協助地方推廣女童軍各項服務工作。

活動與服務: 
1.定期參加所屬女童軍團團集會及活動。
2.參加當地女童軍活動露營或訓練。
3.協助當地女童軍組織,推動服務性的計畫。
4.參與社區有關教育、環保、安全、家庭親子教育、衛生健康等活動。
5.提昇生活品質、參加國際女童軍研習、訪問、露營等活動。

 

 

服務員  Leaders

服務員是20歲以上的成人領袖,女童軍服務員包括:
1.團長、副團長
2.各級輔導員。
3.總會、省(市)、縣(市)各級女童軍會理監事、團務委員會委員、 教練、專科考驗委員等。
4.總會、省(市)、縣(市)各級女童軍會工作人員。
5.贊助女童軍運動之社會人士。

參加資格:中華民國國民或居留中華民國境內6個月以上之外籍人士,年滿20歲以上、接受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、對女童軍運動確有認識,志願為青少年工作,推展女童軍教育活動,男性服務員亦同。

 

 

訓練專員 Trainers

訓練專員是執行女童軍訓練工作的服務員,協助女童軍會舉辦各類服務員訓練,擔任專業訓練課程之設計及指導。

預備訓練專員
(一)正式登記之中華民國女童軍服務員,性別不拘、實際從事服務員工作達2年以上。
(二)具備女童軍運動知識、技能。
〈三〉 1. 幼女童軍服務員曾接受基本及晉級訓練,並主(協)辦幼女童軍活動2次以上;或
2. 蘭姐、女童軍服務員曾接受基本訓練;或 
3. 師大公領系畢業(含童軍教育二專長班結業) 
註:第2及第3項須曾接受晉級(露營)訓練,並主(協)辦女童軍露營活動2次以上。
(四)年齡55歲以下。
(五)具備簡單外語能力。
(六)經所屬縣市女童軍會推薦,及總會審核。
訓練專員
(一)已獲總會預備訓練專員結業證書,並通過追蹤作業。
(二)年齡未滿60歲。
(三)曾協助各級縣市女童軍會舉辦訓練、活動3次以上,持有證書者。
(四)志願擔任本會訓練專員工作,總會核定。